李宗祐
請問酒駕致死可以告加害人什麼罪?
請問大家我的二表姐跟她的女兒在上星期天因車禍往生
加害人是酒駕
除了造成兩死之外
還有另外三人受傷。
現在我們這邊打算對他提出告訴
刑事部份他應該是觸犯了公共危險罪
那我們是要提出自訴呢?還是去找檢察官提公訴?民事部份我們如果要求賠償
因為對方說沒有錢賠
我們是不是要等到他敗訴後才能對他的財產聲請假扣押?另外
除了觸犯刑民法之外
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部份
是不是算是行政訴訟?那是由誰來提呢?還是在提出刑事訴訟的時候也一併提?還有提民事訴訟的時候
一定要請律師嗎?有相關新聞供大家參考
希望大家幫幫忙
謝謝!
三車連環撞 母女遭夾死 【李政遠、寶智華、李宗祐╱雲林報導】 雲林昨天下午在一處十字路三部小客車追撞成一堆
造成二死四傷的慘劇
警方研判應是撞紅燈的酒駕男子追撞另兩輛車肇事。
目擊民眾表示
「我聽到『砰』一聲轉頭看到一輛白色小客車被撞飛出去!
」 警方調查
昨天傍晚五時左右
省道台十九線與一五八甲線褒忠龍岩路段的十字路口
發生三部自小客車追撞車禍
男子丁偉特闖紅燈連續撞上兩部小客車
車禍現場慘不忍睹。
第一部遭撞的女子陳淑君為保四總隊小隊長黃金勝的妻子
駕駛車號CR-7379白色小客車
載著女兒黃嵐怡
由褒忠龍岩往土庫鎮馬光方向行駛
整輛車被撞彈飛到民宅前的廣場
巨大的衝擊力再碰撞到停放民宅旁的小貨車
整輛車被撞得稀爛
母女被卡在變形的車體內
被救出後兩人送醫傷重不治。
駕駛說不清楚經過 第二部車號N5-4583小客車內的母女
隨後也被撞擊
由於衝擊力較小
只受到輕傷無大礙。
躺在病床上的駕駛曾曉汶向警方表示
她當時載著七歲女兒張瑀珊從馬光往龍岩方向行駛
當時在十字路口等號誌轉為綠燈
她才啟動就被撞上了。
酒後肇事的駕駛丁偉特只受到輕微擦傷
警方當場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零點六一亳克
同車乘客吳昆德因頸部受傷
轉送醫院急救。
警方在警局內詢問丁偉特事發經過
丁因酒力未退無法清楚說明當時行車方向
警方先將丁留置
全案肇事責任
警方正調查中。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
被告他人不但侵害了社會法益還有個人法益
在刑事上會被數罪並罰
社會部分就是公共危險刑法185之3
私權為刑法276過失殺人罪
至於交通條例那是一定罰的不用提告訴
他犯的刑責部分都為公訴罪
你們不自訴檢察官也會以國家身分提起公訴
因這侵害的法益算很大
你自己也要聘請律師這攸關民法賠償金的問題
律師能向你們分析才能爭取到最大權益. 這種案件一定要刑事先審判
判決確定後再以刑事判決向民事提出賠償
如對方還死賴可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如怕他途中脫產一定要提出假扣押
因這大案件可能要打上一兩年官司
沒這麼快就可解決
提假扣押比較保險
我只能大範圍跟你講解
其他小細節律師會交你們怎做
這攸關人命的權益
不是紙上談兵就可解決
祝你們好運.
一.對兩位死者:實務上論以過失致人於死罪;對三位傷者:論以過失傷害;加上不能安全駕駛罪
數罪併罰。
二.他所犯的為公訴罪
警方ㄧ但受理陳報檢察官後
檢察官即有義務對他提起公訴。
三.也可自己提出民事訴訟
聲請法院對他進行假扣押
不需等到勝訴
否則他早就脫產了。
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屬於行政罰
警方會對他開罰單
科以罰鍰。
快去給他凍結財產~~~避免脫產他要付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刑事沒什麼罪ㄚ~~~所以快去請律師吧~~~~還有汽車保險的強制險錯的對方要賠不然跟保險公司討論~~~~~~~~
過失殺人
如果是公訴罪警方會提出
告訴乃論的話就是看被害人是否要告(民事)
可提出假扣押吧
反正這是一定要賠的
不一定請律師
但請律師他有許多專業知識
應該對你們有幫助
酒駕罰款,酒駕肇事,酒駕公共危險罪,酒駕罰款金額,酒駕罰單,酒駕罰金,機車酒駕,酒駕罰則,酒駕承擔的責任,酒駕車禍酒駕,十字路,丁偉特,公共危險罪,寶智華,保四總隊,提出告訴,龍岩路段,小客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調解委員會|闖紅燈|連帶保證人|減刑|所有權|大樓管理|殘障手冊|戶政事務所|戶籍謄本|遺產繼承|法拍屋|酒駕|良民證|機車強制險|
李宗祐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09100037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