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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避孕藥

口服避孕藥長期服用是否會提高乳癌的發生率?

口服避孕藥長期服用是否會提高乳癌的發生率?
避孕藥的婦女癌症因果高雄長庚婦癌科 曾智文醫師 避孕藥的便利性

有效性及生育控制的可逆性

為在美國為最受歡迎的控制生育的方式。

然而荷爾蒙和婦女癌症卻息息相關

所以我們探討避孕藥的使用與婦女癌症發生的危險性。

雌激素於青春期刺激子宮的成長與發育

於青春及生育期月經前半期子宮內膜的增厚及乳房組織的改變。

黃體素產生於月經後半期

使子宮內膜成熟以備卵子著床。

若受精完成

則黃體素持續分泌。

然而在乳房、子宮、卵巢皆有其不同種類及不等量的接受器

例如:乳房、子宮、肝臟以a雌激素接受器為主

而骨骼、泌尿道、血管以b接受器為主

導致不同的影響力及疾病。

1. 乳癌和避孕藥女性乳癌多發生於四十歲以上

一等及二等血親有乳癌病史、不孕症婦女、高齡初產婦、癌症家族 (如大腸症、子宮內膜癌及卵巢癌)、長期高脂肪飲食、乳房多囊腫疾病 (尤其腺體增生)、肥胖或喜喝酒、使用更年期荷爾蒙治療者。

而影響乳癌發生的危險因子為多發的

而部分因子於本身的天然荷爾蒙有其相關性; 如初經提早至12歲前

或55歲後才停經、沒有生育或34歲以後才生育

乃因為持續的長時間存在高雌激素而增加乳癌的發生率。

近年來研究乳癌的發生與更年期荷爾蒙中併用黃體素

又有密不可分的相關性。

然而避孕藥的功能乃經由高濃度的雌激素及黃體素的作用達到避孕的效用。

1995年6月NCI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研究指出

35歲以下使用避孕藥半年以上會增加乳癌的機會

尤其18歲以前。

1996年全世界流行病學的研究亦有些微的增加

然而

若停用10年以上

則任何族群又會恢復正常的發生比率(可能與雌激素乃提高乳癌細胞的成長有關

而非啟動細胞的癌化)。

2. 子宮頸癌和避孕藥WCI研究指出

避孕藥長期使用(五年以上)會增加子宮頸癌及子宮狹部的癌症

然而正確的原因仍不明。

因子宮頸好發於第一次性行為愈早者(尤其16歲前)

性伴侶多(2個以上或一生中3個性伴侶以上)、早婚、生產多者、常生殖道感染者、抵抗力弱且少運動者。

目前二者為最大的主因

而其中又與人類乳突病毒(HPV)的持續感染相關(在台灣

子宮頸癌與HPV的密切性又近約100%)。

而HPV的感染最大主因即性傳染病。

比較未使用避孕藥者

使用的人較不可能使用如保險套的阻隔器保護的

故有研究指出

在長期使用避孕藥者

會真正的導致 HPV的感染率提升。

而輕度癌前的細胞病變

90%以上與高危險群HPV有關

重度的癌前變化則50% 以上。

2002年Cancer亦有研究指出

即使抹片正常

但若持續感染高危險HPV的患者

將來發生抹片異常及細胞異生的機會高達25.4% 。

也有證據指出

在不使用避孕器而有生殖器感染的避孕藥好用者

有高比例的子宮頸癌發生。

另外與子宮頸癌其他可能的真正原因

目前仍在研究當中。

3. 卵巢癌與避孕藥Th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Cancer and Steroid Hormone Study (CASH)研究指出

避孕藥的使用

少至3至6個月及停用10至15年後

皆有降低卵巢癌的機會

真正機轉未明。

卵巢癌導致於遺傳基因(BRCA1

BRCA2) 的比率只約10%。

而卵巢癌發生大多機轉不明

多推論與不斷的排卵

導致上皮細胞的invagination及變性有關。

有回溯性研究指出

一年可降低卵巢癌10%到12%

且若使用5年以上

則可降低50%危險度。

2003年American Journal Epidermology研究指出

避孕藥使用1年以上

其卵巢癌的odds risk 0.68。

另外有趣的是

2001年Modugn指出避孕藥的使用者於漿膜的邊緣性卵巢瘤較侵犯性卵巢瘤有較高發生率(odds risk 2.28)。

較低惡度性和惡性卵巢癌的發生和避孕藥的使用差異性

其可能機轉

耐人尋味。

亦有研究指出

bRCA mutation carriers的高危險患者使用避孕藥也有保護作用

故使用5年內

在乳癌沒明顯提高危險度的情形下

仍建議使用。

4. 子宮內膜癌與避孕藥子宮內膜癌好發於長期荷爾蒙失調的女性

約九成的患者與此相關。

所以高危險群的人如體重超重20公斤左右、沒生育過、52歲後仍沒停經、長期不排卵的寡月經症、濫用過量的雌激素類補品或長期喜好高動物性油脂。

目前認為過度的雌激素刺激是造成子宮內膜增生或子宮內膜癌最基本因素。

CASH研究發現

使用複合型避孕藥1年以上

可降低一半的子宮內膜癌的發生

且持續至停用10到15年以上。

但若使用接續性的避孕藥

則沒有預防的效用。

2002年亦有研究指出

避孕藥使用4年、8年和12年降低子宮內膜癌的比例分別為56%

67%和72%。

2001年Herrinton et al. 統計出對於同時患有子宮內膜癌合併卵巢癌的患者

服用一年以上

其相對危險度降至0.6。

結語:避孕藥於臨床上的使用

乃依個別的情況而有不同的處置。

因其與乳癌的相關性

不在於誘發癌化的發生

而是促進癌細胞的成長

故於高危險群者

更應密切的乳房追蹤。

其與子宮頸癌的相關性

可能在於HPV感染率

故給予患者良好的衛教乃必備的課程。

至於在卵巢癌和子宮內膜癌的高危險群患者

避孕藥考慮5年內的使用期限

該是值得考慮的預防方法。

參考資料 http://www.cgmh.org.tw/intr/c8710/oncohealth/ocpc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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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7300293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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